或许您有这样的疑问,年终将在法律上有无规定呢?年终将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呢?关于年终奖的相关法律界定,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7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2条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可见,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它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
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那么劳动报酬的数额如何确定呢?劳动报酬一般会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约定,基本工资部分在劳动合同中几乎都有约定,奖金部分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也有涉及的,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也有可能涉及。因此,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对年终奖有事先约定的话,那么企业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来发放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年终奖没有约定的,而企业的规章制度或企业发给员工的《员工手册》对年终奖发放有事先规定的,企业应当按照这些规定来发放。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年终奖没有约定的,而企业的规章制度或企业发给员工的《员工手册》也没有事先规定的,那么年终奖就属于企业自主决定的范围,企业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经济效益以及员工个人的表现,自主确定年终奖发放与否以及年终奖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发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