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推进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陈泽伟 实习生冯晨
日前,中央出台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组织实施”,“力戒形式主义”。
为此,中组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制度化“考”官新模式即将启动。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柏瑛说,中央对考核的新部署,体现了我们党在干部考评上导向和思维的转化:不是就考核而考核,而是要在考核中体现出社会现实的需要,要兼顾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要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兼顾性。
以科学用人保证科学发展
按照中央的要求,新考核办法的核心,在于以科学用人,保证社会的科学发展。
考核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管理监督干部的必要手段。有关权威专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积累了重要经验。但也应当看到,目前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经常性考核制度还不够健全,考核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充分,考核对干部的激励约束作用还不够明显,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绩效考核本身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进、不断回应过去漏洞的过程”,孙柏瑛分析说,早在2006年,中组部就出台过一个关于干部考核的实施办法。此次意见的下发,可以说是对2006年考核方案精神的延续和继承。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中央已经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各级党政部门应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四项原则,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
“新考核办法的下发,是干部考核机制整体性、历史性的延续,是从更高利益和更完善的机制上改善我们以往的干部考核体系”,孙柏瑛认为,其目的就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绩效统一全党,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发挥干部考核对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导向作用、评价作用和监督作用,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武汉大学政治与管理学院教授虞崇胜指出,中央下大力气推进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科学用人,进而推进科学决策,保证社会的科学发展,这本身就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具有显著的进步意义。
考核方式、内容进一步完善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在考“官”新模式下,对干部的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都将进一步向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中央要求,对干部的考核方式,将进一步增强完整性和系统性,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相互补充,相互印证。
“强调建立严格的推荐提名程序,是改进任职考察的一个亮点”,孙柏瑛指出,中央明确要求,坚持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掌握了解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把组织意见和群众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其目的就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的滋生。
在已有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考核内容也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将不断增强。
“以往我们的绩效考核单一性过强,过分强调经济增长,难以摆脱‘以GDP论英雄’的局面”,孙柏瑛分析,在这种绩效考核指挥棒下,领导干部的升迁奖惩,被绑在了一系列与经济增长相关的量化指标上。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追求经济增长,往往不顾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对于干部的考核内容,在指标设计和权重设计上应导向民生,以经济发展为底线,促进社会资源均衡分配,要以这个目标来梳理和刺激官员的理念,引导他们的政绩能回应社会现实,反映社会现实的紧迫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证社会更加公平地发展。
针对这一情况,在新的考核内容中,中央强调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又注重考核发展方式、发展质量;既注重考核经济建设情况,又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别是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
“这是一大创新”,孙柏瑛认为,改变“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评价方式,明确提出更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这种考核内容导向上的调整,就是要求干部对自己“要做什么事”不能出现理解上的偏差,为干部工作提供指南。
从考核内容来看,孙柏瑛分析,此前的考核内容没有充分考虑到各地区的差异性,影响了考核机制的有效推行。因此,我们应试图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运作方式结合起来:上级建立目标框架,下级在框架的引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立考核内容和指标,从而使考核内容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高层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新考核办法中明确指出,对干部的考核内容应充分体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据了解,下一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将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确定和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
此外,中央还要求,对干部的考核内容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以党性作为德的核心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还将充分体现考核内容的激励性和约束性。突出对人口资源、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党风廉政、群众满意度等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强化对违反科学发展现行为的刚性约束。
民意贯穿考核过程
扩大考核民主是推动干部实践“以人为本”的重要抓手。有关权威专家表示,中央强调扩大考核民主和增加透明度,就是要通过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倒逼”干部干大事、干实事、干群众满意的事。
近些年,部分地方官员在推动经济发展中暴露出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搞好大喜功的政绩工程;侵犯民众的合法权益;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时有发生等。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官员在施政和决策时,缺乏群众监督;而最能从切身体会来了解各地政绩的群众,往往没有发言权。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指出,对干部的考核,不是要看领导满意不满意,而是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对干部的考核中,一定要充分发挥民意的作用,在考核内容、程序以及结果的监督中都要体现民意。
根据中央要求,对干部的考核过程将更强调民主,要扩大考核民主,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
孙柏瑛分析说,这将增强考核的民意性、互动性、回应性。中央强调要贯彻民主、公开的要求,充分保障群众对干部考核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且强调要深入了解群众对干部绩效的实际感受和现实要求,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这都是为了推进考核的民主性进程,在干部绩效考核中尊重民意,并且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沟通。
把考核真正落在实处
考核结果的利用,将直接关系到考核的效果。竹立家认为,只有将考核的结果和官员的奖与罚、贬与升密切联系起来,才能够让干部们对考核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考核的目的落到实处。
新考核办法要求,对干部考核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从中央要求看,充分发挥考核的积极作用,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对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不负责任、不讲原则、怕得罪人,以及完成约束性指标方面发生问题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处理。考核结果要及时客观地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反馈。
孙柏瑛认为,由于对考核的价值和意义理解不到位,个别官员可能对新的考核存在一种抵触情绪,地方政府推行考核新模式时也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各级党政领导深入学习新考核办法,深刻领会中央的思想和精神,就成为把考核落在实处的先决条件。
受访专家认为,领导班子在新的考核中如何达成共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即团队考核和个体考核如何达到有机整合,这其实就是民主班子内部的民主建设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在于民主沟通和协商,只有通过沟通和协商,才能促进并达成民主班子内部的民主共识。
此外,专家建议要将新考核办法落到实处,也应在技术方法上提供一些支持,帮助各级政府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尤其是关键绩效指标的确定,这关系到评估体系的持续性问题。“在确定评估指标时,既要做到宽泛全面,又要做到重点突出,兼顾宽泛指标与关键指标之间的权重关系,建立一种分合统一的绩效评估体系”,相关专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