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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婚姻殿堂到职场江湖

   日期:2009-07-31     来源:价值中国    作者:梁枫    浏览:227    评论:0    
核心提示:  很多时候,在众多描写爱情的文学作品中,往往重在表现男女主人公追求爱情的曲折过程,故事的结尾大都会定格在历尽千辛万苦之后

  很多时候,在众多描写爱情的文学作品中,往往重在表现男女主人公追求爱情的曲折过程,故事的结尾大都会定格在历尽千辛万苦之后最终获得真爱,两人带着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正式开始迈向婚姻的殿堂。至于迈入“殿堂”之后,在婚姻生活的现实考验下,两人是否还能相爱如初,白头偕老,那就不得而知了——当然,也没有谁会扫兴地联想:没准过几年,他们离婚了……

  由这个例子,我联想到职场人生——或者叫“职场江湖”,人们没提到“江湖”,会很容易想到“笑傲江湖”、“江湖险恶”等等。面对现实,职场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真的大抵如此吗:求婚、相恋、结婚,然后要么是长相守不离不弃,要么是短反目分道扬镳……

  或许正因为如此,当我在构思和写作此前一本书《劳动合同书:拟制?审查?签订》时,虽然花了很大的功夫写到了很多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我已然想到,事实上,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讲,无论是慕名求职,还是求贤挖角,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都远没有我书中写的那么复杂。相反,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爱恨情仇更多是发生在劳动合同的履行之中,尤其是发生在离职前后,因离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双方发生的纠纷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所以,如果从某种程度上说《劳动合同书:拟制?审查?签订》,具有更大的“普法”意义的话,那么本书则是直接折射了所有职场人的职场现实。从这个角度来讲,但愿这本书能够成为给所有打算离职或者或许早晚会离职的朋友,甚至用人单位的一个现实操作的参考蓝本。

  说到本书,“离职”一词自然贯穿始终。而一提到“离职”,自然也就很容易联系到“炒鱿鱼”。为写本书,我还真的专门考证了这个“炒鱿鱼”的来历。

  相传古代被解雇的人是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申诉的,一听到老板的通知,便只好卷起铺盖走人。所以被解雇的人,对开除和解雇这类词十分敏感甚至恐惧,觉得它太刺耳,于是有些人便用“卷铺盖”来代替。因为那时候被雇用人的被褥都是自带的,老板是不会提供的,离开时,当然要卷起自己的铺盖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忽然从“炒鱿鱼”这道菜中发现,在烹炒鱿鱼时,每块鱼片都由平直的形状,慢慢卷起来成为圆筒状,这和卷起的铺盖外形差不多,而且卷的过程也很相像。人们由此产生了联想,就用“炒鱿鱼”代替“卷铺盖”,也就是表示被解雇和开除的意思,因此这个说法一直沿用至今。当然,如果自己主动“卷铺盖”走人,当然就是把老板“炒鱿鱼”了。

  另外,在这里我还必须提及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本书中,在谈起劳动关系中和劳动者相对应的用人一方时,根据具体案例和语境的不同,其所用语词并不完全相同。从法律的用语角度来说,应该统一称为“用人单位”,但在具体行文时,可能多用“公司”一词。这样形容绝不表明,用人单位即只有“公司”这样一种用人单位类型。事实上,在中国,除了被称为“公司”的企业形态以外,还有并非“公司”的企业,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不仅如此,根据《劳动法》规定,除了上述各种类型的企业以外,归属其下的“用人单位”还包括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则在此基础上,还把“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一用工主体纳入到了“用人单位”的范畴之内。

  就在本书出版之际,更有“消息灵通人士”称,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了一年有余之后,“千呼万唤始不出来”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终将很快出台。而国务院此前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则更是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也纳入到了用人单位的体系之内。

  由此可见,作为法律语境下用人单位适用对象的不断扩大,无疑表明了立法者力求最大限度地扩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以使法律的“触角”尽可能地覆盖到更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调整,从而确保让各种用工情形下的离职纠纷解决,尽量都能做到有法可依。

  (注:《离职攻略:如何防范解约风险》一书近期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附1:《离职攻略:如何防范解约风险》一书内容简介

  本书为著名劳动法律师梁枫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继《劳动合同书:拟制?审查?签订》之后,最新推出的另外一本力作,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本书从大量翔实、鲜活和最新的职场案例出发,按照在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及经济性裁员、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和劳动合同依法自然终止时的三种情形下,对员离职时的权益进行法理分析和点评;同时,对员工离职时的手续办理以及离职后的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详解。最后,本书还根据解决因离职与单位发生的纠纷涉及的司法途径不同,分别从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刑事诉讼的不同角度,进一步向读者展示了因离职而产生纠纷的解决方案选择。

  本书的三大特色:

   实战性——长期从事人力资源法律实务的专业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在现实实践中具有立体的可操作性;

   新颖性——本书结合最新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及最大限度上参考了国务院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其所引用的法律依据具有最新的权威性;

   务实性——本书中所引用的案例,部分来自律师亲自办案中的真实案件,部分来自媒体的最新报道,部分来自读者、网友对律师进行法律咨询的自身经历,不仅具有一线真实性,而且尽可能是新近发生的(本书出版前一个月,作者还加入了部分最新案例)。

  作为职场中人,既然“跳槽”、“离职”不可避免,那么,本书就是所有职场人的“红宝书”,为切身保障职场权益,阅读本书必将受益匪浅。

  由于“离职”发生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离职攻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同样具有影响意义。因此,当本书在以员工的角度,对用人单位大谈所谓“离职攻略”的时候,相信本书也会给用人单位、HR从业者,甚至猎头行业从业者,带来不一样的启示和思考。

  (摘自《出版推介》)

  附2:梁枫律师简介

  梁枫律师,著名劳动法律师、资深人力资源法律讲师,现为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枫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德国哥廷根大学访问学者。

  作为资深劳动法律师,梁枫律师长期从事人力资源法律实务工作,现担任北京人力资源法律网首席律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员。长期以来,梁枫律师在其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不仅是一名出色的出庭律师和专业的人力资源法律顾问,同时还是一名深受企业青睐的人力资源法律讲师,长期为企业举行专题法律培训和讲座。梁枫律师以其专业的工作能力,深厚的专业功底,娴熟的实务经验,可以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力资源领域涉及的一切法律服务。

  梁枫律师在长期的律师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敬业高效,不仅以其专业服务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的经济利益,而且还以其深切的社会责任感参与了大量慈善公益事业,受到了国内外客户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赞誉。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改革报》、《中国联合商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劳动就业报》、《中国企业家》杂志、《三月风?中国新闻人物》杂志等媒体曾对梁枫律师进行过专访和报道。《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梁枫律师曾应邀长期在《法制晚报》开设“劳动合同法200问”栏目,深受读者喜爱,引起来广泛的社会反响。

  梁枫律师曾著有《劳动合同书:拟制?审查?签订》一书,其论文《和谐劳资关系是怎样“炼”成的——从人力资源管理看企业劳资纠纷》曾经获得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2006年年会指定发言论文、第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优秀奖。

  联系方式:

  电话: 010 – 65542826 65542827 传真:(010)65542185

  E-mail:openlf@126.com

  梁枫律师网:http://www.liangf.cn

  北京人力资源法律网 http://www.renlilaw.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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