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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企业必须树立的基本理念

   日期:2009-07-20     来源:www.manage.org.cn    作者:黄育德    浏览:226    评论:0    
核心提示: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标志,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又一个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标志,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又一个新阶段。中国各大中型国有企业,由其肩负的社会责任所致,必须努力构建和谐企业,加快企业新的发展。而构建和谐企业,就要保证生产经营、基层民主、企业文化、职业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并进,这无疑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构建和谐企业,工作千头万绪,首要的便是要认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树立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的基本理念。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1、企业的一切要取决于职工的劳动和创造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应该是企业一切工作的根本指针。在构建和谐企业的过程中,所有工作都要着眼于人,也就是怎么样盘好人、盘活人、盘顺人。

  为什么在企业一切工作中,也要努力贯彻“以人为本”?这是因为,从实质上说,企业同其他所有的社会组织一样,是一个人群及其附属的物质技术条件的集合体,因此企业的一切归根到底都是人创造的,也是为了全国人民(当然首先也是为了人民一份子的企业职工)的。舍弃了职工这一最重要构成要素的抽象的企业,就只剩下一堆机械、厂房和土地,还有就是企业运行的全部制度(而制度在离开了人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价值、没有任何基础的)。这些物质资产及制度体系,没有了职工的劳动,别说休想养活任何一个人,就连它们自己都“养”不活——无人劳动时,机械就会生锈烂掉,厂房迟早要倒塌,制度连废纸都不如。

  因此事情的真相应该是,广大职工借助这些物质技术条件,在特定的制度框架内从事各种劳动,实现了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各种转换,创造了产值(产值中又包含弥补劳动的消耗、物质和能量的转移,还有就是利润、税收及上缴的全部费用)。由此不难理解,是整体意义上的职工自己养活了自己(不排除个别职工的劳动的价值连他自己也养不活),并通过工资以外的价值在养活企业、国家及社会。

  依照现代管理理念,不论什么类型的企业,职工就是人力资源,其中的塔尖部分还是人力资本。既然是资源,或是资本,就必须受到尊重,受到善待。除非我们逆世界潮流而动,不认为职工是人力资源或人力资本。

  对于正在力争成为新型工业先锋的中国大中型国有企业来说,可取的认识就应该是:企业的所有职工,既是雇员,又是资源。作为雇员,有义务为企业创造价值,否则应视为职工自动离职;作为资源,有权利得到必需的权益保护和劳动回报。

  进一步说,真正到位的以人为本,还要保证企业的每一技改举措要有利于发挥人力资源优势而不是相反,我们千万不能重复早期资本主义“机器排挤工人”的现象(实际上我们已经出现了这样的势头)。在企业必须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时,应该提前培训职工,使之适应新的生产流程需要,而不致造成职工因不能掌握新技术而被企业淘汰。这既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性质要求的,也是国际社会以人为中心的新发展观所规定的。

  2、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要与全体职工共享

  站在全人类而不是某些既得利益者的角度看问题,那么我们就必须信奉这样的原则:现实中的人是普遍具有利益诉求和机会主义倾向的,这种诉求对每个人没有高低之分,不能认为“高贵者”或“社会精英”应该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卑贱者”或弱势群体天生就该被淘汰或者被社会遗忘。也就是从普遍的社会公平正义出发,绝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去满足另一分部人的利益,更不能听任以多数人利益的损害来形成少数人利益的急剧增长或滋生“特殊利益集团”这种极端不公平的局面长期存在下去。

  现代企业的薪酬也要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企业年收入不能过多向资本收益倾斜,而应提高劳动回报所占的比例。2002年以来,中央多次提出必须改变居民收入占GDP比重过低的倾向,在企业同样必须坚决扭转职工工资总额在企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过低的现状。

  实现企业发展成果的共享,最重要也是群众要求最强烈的,是要逐步缩小分配差距。国有企业从领导干部到一线人员在内的所有职工基本上都没有直接为企业投资(尽管职工作为一个整体创造的利润大部分变成了投资),因而不论哪个职工都不能分割企业利润,而只能获得以广义的工资形式存在的劳动报酬。受生理构造和智商水平的限制,不同人的劳动投入的质和量并不会有巨大差异。因此在国企内部,职工间的收入差距不能太大。在目前的条件下,企业高收入阶层(以高层管理人员为代表)的总收入以不超过企业人均收入的五倍、低收入阶层的十倍为宜,理想目标应控制在人均水平的三倍左右(瑞典全国最高收入阶层与最低收入阶层的差距也只在四倍以内)。

  利益共享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谐社会必须实现社会公正与各阶层间的利益均衡,而公正与利益均衡要以利益共享为基础。构建利益共享的和谐社会就需要在公平的原则基础上,合理地分配社会经济权益,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各得其利,共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3、必须视职工为企业的“上帝”

  这是因为,如果企业内部职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他们不去努力工作,不去提供顾客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即使营销部门对顾客的需求把握十分到位,也是不能真正落实所谓顾客是上帝的经营理念的。如果职工的能力达不到顾客的要求或职工的能力领域与顾客的需求领域不符,则顾客的需求无从满足。至于如何去满足顾客的需求,那自然是职工努力按顾客的定单从事符合目标顾客要求(包括数量、质量、品种、交货期、交货地点以及顾客能随的价格)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这一满足需求的长链条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中断,便会使得顾客的需求泡汤。

  这么一来,问题的结论就自然而然应该为:欲把顾客作上帝,首先必把职工当上帝。职工心情舒畅、有良好的工作生活质量,其价值创造必定很高。既然要把职工当成上帝,那么就必须认真调查职工的需求,企业管理部门和领导人员,必须竭力了解其职工的所思所想、痛苦与欢乐之所在,必须真正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透彻地把握职工的事业追求与人生目标,然后根据职工的这些动机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建设共同愿景基础上的企业文化。只有当企业与职工凝成这样的利益共同体时,上上下下才会齐心协力最大限度地去满足顾客需求,并进而求得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

  一个不把职工当上帝,或者实际上把职工当奴隶的企业,我们很难设想他们能真正做到把顾客当上帝。在这一点上,世界一流企业与国内一流企业,有重大差别。

  4、对职工的真诚关怀与严格管理的统一

  其一就是要真正做到尊重职工、善待职工,关心职工的生活福利和职业生涯成长,切切实实把职工当作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必须随着企业效益(不仅仅是利润)的增长,全面提高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包括工资福利、民主管理权利、进修培训机会、事业成长空间及家庭生活条件)。

  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企业要从管理制度、用人机制及激励措施上,全面提高职工的知识水平、工作技能和敬业精神,对所有岗位的职工都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而不可有例外,真正体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高于总经理。“以人为本”的“本”,在更深刻的意义上应该是使职工的职业本领不断上升,使这一“本”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职工永远是企业发展的生力军,而不至于由于职工跟不上企业技术进步的步伐而遭遇淘汰。

  在构建和谐发展的企业文化的过程中,应该努力保证上述两方面的“以人为本”的统一。具体讲,就是对那些不断想方设法提高自身素质的职工,企业要给予更多的尊重、关心和回报;而对那些甘于现状、不思进取特别是缺乏敬业精神的职工,则必须综合运用经济、制度、契约、思想政治工作的多种手段,催其奋起,而对那些严重丧失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完全不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职工,则必须坚决按单处置。不如此也不能建立并巩固“人尽其能,才尽其用”的优良企业文化,企业争创一流的理念就会彻底落空。

  二、正确处理和谐与发展的关系

  要实现企业效益的持续增长,首先要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注重企业各方面协调发展,构建和谐企业。以和谐促效益,以效益促和谐,使企业向着良性循环的轨迹发展。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和谐企业的建设,是难以为继的短期行为。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企业和谐也是效益的基础,效益是和谐的保证,两者互为因果,互相促进。只有一手抓效益,一手抓和谐,职工的积极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主体作用才能充分显现,和谐与效益才能同步发展。

  因此,在工作中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用和谐理念统领企业发展,要适应新时期的改革与发展的环境,完善企业结构,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大力实现和谐管理,健全企业诚信体系,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把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

  简言之,发展和谐的关系是:企业要发展,需要加强和谐,和谐要在发展中实现,发展要靠和谐来保证。着眼发展,建设和谐。

  在这里,我们还需要认清的是,真正的和谐是动态发展中的和谐,是“和而不同”,决不是不允许存在不同观点的争鸣和不同意见的讨论,更不是“我花开后百花杀”般地压制批评、自欺欺人般地掩盖矛盾。现代管理理论强调要大力发展建设性冲突,也属此意。

  三、领导率先垂范,全员积极参与

  1、领导者要以身体力行的行动为构建和谐企业示范

  和谐不和谐,与领导干部作风好坏关系很大。为了赢得广大职工充分的信任和真心的支持,国有企业必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有效的腐败惩防体系。在广大职工的职业生涯发展、工作生活质量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层不能脱离中国实际攀比发达国家企业经理人的权益。为了更好地建立企业命运共同体,企业领导者要与广大职工同甘共苦,决不能超前享受世界一流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待遇。试想,在一个国际三流甚至不入流的中国企业,广大职工从事着比发达国家企业员工高得多的强度劳动,却只能获得仅及温饱的收入,还时刻面临下岗失业危险,而该企业领导人却拿着国际一流、二流企业高级经理人的薪酬水平,却在大大会小会、各种媒介上号召要广大职工将自己的一切全部贡献给企业,如何能使广大职工心悦诚服、又如何能做到上下同欲、共谋和谐呢?

  真正的国际一流企业,如惠普一直奉行“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当企业发生经营情况时,宁可减少企业利润,也不轻易裁人,将困难和危险转嫁给平时努力为企业工作的员工。韩国有些企业的领导人,在企业遭遇困境时,首先做的就是封掉自己乘坐的高档小车,削减自己的收入,甚至自掏腰包保普通员工工资。在这样的企业,倡导上下和谐,“爱厂如家”,就有极强的群众基础。

  世界知名经营大师松下幸之助有这样一段名言:“当企业有员工100人时,我必须站在员工的最前面,身先士卒,发号施令;当企业的员工增至1000人时,我必须站在员工的中间,恳求员工鼎力相助;当企业的员工达到1万人时,我只有站在员工的后面,心存感激即可;如果员工增至5—10万人时,除了心存感激还不够,必须双手合十,以拜佛的虔诚之心来领导他们。”这段话,是否可以作为中国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广大职工群众的座右铭呢?

  2、全体职工都要为构建和谐企业尽心竭力

  另一方面,构建和谐企业,也是人人有责。企业是我们大家的企业,谁也不能置身于企业改革发展和争创国际一流的火热实践之外,当一个袖手旁观的看客。

  为此,企业从总经理开始的全体职工都必须牢牢树立下列意识:

  ①工作角色意识。任何人到企业来上班就只能是工作角色,工作起来必须全身心地忘我地投入,上班时间聚精会神干工作,而不能考虑其他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②创新意识。将企业的生存危机传导至每一职工,每一职工都必须尽力使工作成果不断翻新,对任何人都要奉行“无功就是过”的法则,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懈怠、偷懒。有条件时企业还可让职工在一定的工作时间内,动用企业的资源进行个人的创新活动。

  ③岗位责任与权利意识。每一职工都应该自觉与所在岗位融为一体,在工作中担负起下列岗位责任:

  一是纵向责任(责任向上级和下级延伸),体现的是对企业整体目标的负责。但这种责任绝对不能演变成上下级之间的个人关系。

  二是横向责任(责任向相关岗位延伸),为相关工序提供保证,体现企业各部门的共同利益,对这样的认识进一步扩展,则企业任何一个人所获得的经营信息或经营资源,都应该尽快转给有关人员或机构,企业可以给其相应的奖励和利润分成。

  根据责权对等的原则,每一职工自进入企业起直到退出工作单位(理论上还可延至退休后),可享有下列权利:

  一是知情权和监督权,任何一位在职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人,都有权了解企业从战略方向直至领导人日常开支的情况,有权对掌管企业资源的各部门进行监督,制止“暗箱操作”和“黑金行为”。

  二是享受收益权和获得尊重权,企业利润归根到底是由广大职工创造的,只有享有相应的回报并真正体会到主人的感受,职工的积极性才能历久不衰。企业必须尊重每一职工的人格,以适当方式认可职工的劳动价值,决不能在与职工相关的问题上对职工置之不理。

  三是寻求保护权和索赔权,企业应保障职工的人身、财产、名誉安全。所有职工特别是领导者必须牢固树立职工健康无价、尊严无价的观念。职工在工作中如果不是由本人有意为之而受到了伤害,企业或伤害者都必须作出相应赔偿。

  四、协调和理顺各种劳动关系

  1、理顺职工与企业或劳动与资本的关系

  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现代市场经济,绝不应重演古典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必须也有条件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认同“劳资”双方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政治基础上,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资”和谐关系。我国新民主主义时期在私营企业中成功实行的“劳资两利”政策,促进了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现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资两利”的原则仍然是适用的。

  从企业的实际来看,应在不同类型的单位创建各具特色但都能有利于“劳资”利益协调、关系和谐的内部体制和机制,如利润与工资相互制衡机制,合理、规范的职工聘用与解聘、奖惩与升降规章制度,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的体制机制等。从企业以外的社会层面看,既要重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要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尤其要更加关注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帮扶。

  2、加大力度改善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目前中国多数国有企业干群关系肯定是不够和谐的,有些单位的干群关系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紧张,已到了十分危险的边缘。在干部群众之间互信不足这一现象中,主导的方面应该是群众不信任领导。领导和工人收入和待遇差距越来越大,而且分配政策和方案基本上又是在干部主导下制定的,就更导致工人和领导的思想、利益的对立和冲突,若不能正视这一现实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扭转,最终必然导致干群矛盾的激化。

  和谐企业的建设如同和谐社会的建设一样,其基本的理论前提就是全体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价值取向的总体平等,所有人员有着共同的利益,向着一个目标奋斗。丧失平等、没有共同目标,则不可能建立任何方式的和谐。因而不论是全社会还是整个企业,都要以不同方式凝成命运共同体——人人尽力为社会、为企业创造物质和精神的财富,同时又能普遍得到社会和企业的尊重和关爱(真正实现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领导要得到群众的信任要付出许多努力,但是要毁掉这一信任只要一日之功,所以领导要洁身自好,提高领导者在群众中的威信,关键是要提高领导者的自身素质。千万不要把群众赋予的权利滥用,特别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一定要慎重行事,应严格按制度要求行事,如果抛开这一切独断专行,信任危机就一定会发生。

  牢牢树立上述理念,并将之贯彻在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全部工作中,就一定能把企业建成各方满意和谐企业,也一定能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持续协调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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