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刊发了《拷问海正药业社会责任心》报道后,引起投资者关注,同时海正药业也针对报道中部分问题作出解释,但部分解释本身含混不清,同时仍有投资者对海正药业4.21爆炸案信息披露全面性提出质疑。同时也有投资者针对9000万效益奖分配、其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提出相关疑问。
海正药业的雨水能毒死人?
针对2003年8月发生的事故,海正药业(资讯行情论坛)终于作出解释,但至今不敢面对其中的环保问题。
公司解释2003年8月14日晚,海正药业外包施工单位在公司岩头新区疏通雨水管道过程中发身一起意外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另有5人在救人时中毒晕到,第二天又一人中毒溺水死亡,三人轻度中毒。海正药业定性为第一次为意外事故,第二次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海正药业公告,事故发生在疏通海正药业生产区雨水管道过程中,海正药业特别强调公司生产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是两个独立系统,同时在公告中承认一人中毒溺水死亡、其他8人中毒,难道海正药业雨水能毒死人?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事故发生在中央六部委赴公司进行环保检查的前一天,公司为掩盖排污中问题,匆忙放雨水管道水稀释污水时,发生硫化物气体而中毒事故,三人均为中毒而死。
林建勇眼中的海正药业“爱心”
针对海正药业解释的“林海正起诉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身赔偿案”,昨日事件当事人林海正父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获知海正药业在公告中提及处于人道主义给予林海正23万”爱心救济金”时,异常愤怒。
林海正父亲林建勇称整个官司耗时三年,在诉讼进行到今年春节后,为小孩治病,家庭连诉讼费都无能为力,同时迫于种种压力,林建勇被迫提出庭外和解。但林建勇称,在2003年4月,在已经无力支付林海正医药费用时,林建勇一家以职工名义向海正药业工会求助时,被冷漠拒绝。林建勇称,给女儿取名林海正就是要她记住海正药业。
4.21和9000万背后还有什么?
昨日投资者对海正药业披露4.21方式同样提出质疑。4月26日海正药业再度公告称,经事故调查小组的初步调查,此次事故造成资产损失147万元。但昨日有投资者质疑,海正药业是否隐瞒部分信息,理由是有媒体披露海正药业已同伤亡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其中一位死亡职工家属获得39.8万现金赔偿,外加一间75平方米住房,死亡职工小孩由海正药业抚养到18岁;另一位死亡职工进厂不久获赔20万元。对于伤者可以报销医药费和赔偿其他费用。
投资者质疑,发生死伤,赔偿是必然的事,而且不会是小数目,既然涉及上市公司支付赔偿费用,就应该将相关情况告诉投资者,而不是仅仅披露147万的资产损失,如果涉及保险公司支付部分赔偿金也应该披露相关情况。同时投资者对至今海正药业不公布事故调查进展情况也表示不满。而对2003年死伤事件和涉及数目不小赔偿金,海正药业今天解释认为不足披露。
查阅海正药业2003年年报中公司现金流量表,2003年海正药业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现金总额才9800万元,而管理层一次计提9000万效益奖就相当职工全年收入,这十分引人注目。
上市公司管理层采取相关薪筹激励机制是理所当然,但在操作上应该注意透明化,查阅海正药业公告资料,2002年2月公司董事会就通过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筹考核的暂行规定》。同样在2003年公告中获知海正药业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三部分:岗位工资中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中的考核工资和年终奖金。基础工资是固定部分,占岗位工资的30%;与绩效挂钩的考核工资作为风险浮动部分,占岗位工资的70%。年终奖金是董事会根据企业目标的完成情况,在岗位工资以外支付的奖金。尽管今日公告称为全体职工所有,但目前并没有关于这笔效益奖分配的细则,昨日就有海正药业职工来电担心这笔效益奖会分配公正性。
针对报道中涉及海正药业的问题,笔者试图向海正药业求证,海正药业董秘拒绝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