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写过一篇小文“中国有个倒付经济学”,说的是卖家“倒付”买家的经济现象。我以为这种现象如果表现为社会生活中的穷人补贴富人,往往会成为两极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虽属“戏说”,但是眼下在劳动力市场上却成为一种时尚。近日在媒体上看到一则新闻,出租车老板雇人顶班,不但不付工资,反过来要收一笔固定的费用。或许有人以为这并不奇怪,其中还有一种经营“智慧”,自然有它的道理。这倒使我想起河伯娶媳妇的故事,河伯娶媳妇作为一方习俗,也有它的道理,也体现了巫婆们的“智慧”。看来,对这种“智慧”不仅有加以澄清的必要,更需要有一种西门豹治邺的精神加以治理。
车主与替班司机约定,下午四点半将加满油的车交给替班司机;替班司机负责夜晚的经营,第二天早晨六点将加满油的车交给车主,同时付给车主一笔固定的费用,通常每晚一百元人民币左右。从合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很有创意的承包合约,替班司机每次支付给车主的固定费用,实际上就是出租车每晚经营权的承包费。值得思考的是,车主为什么不以支付工资的方式雇佣替班司机,而要由替班司机交“承包费”?表面看起来,车主雇佣替班司机如何确定工资不容易,如果根据每晚营业额的多寡为其支付工资,却不能肯定替班司机是否足额提交了当晚的营业所得;如果根据出租车每晚的行车里程计酬,替班司机就有可能每晚从甲市到乙市跑个来回而不在乎是否有乘客;如果根据计价器所显示的金额为替班司机开工资,替班司机就可能和乘客合谋,自己少收一点钱,鼓励乘客不要发票,而将剩下的那部分钱据为己有。总之,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要确定替班司机的真实贡献而为其支付工资,车主都要花费很高的监督成本。为了节省这部分成本,车主索性将车承包给替班司机,你只要交纳给我一个约定的费用,你赚了多少钱、跑了多少路、计了多少价,一概与我无关。有人把它叫做“加满油的智慧”。
毫无疑问,这种“智慧”完全是站在老板的角度考虑问题,客观上造成了劳动者出卖劳动的“倒付”。其实,这种“智慧”不仅为老板节省了监督成本,更重要的减少了风险。一方面是减少了经营风险。不管市场如何波动,天气是好是坏,乘客是多是少,替班司机都要交纳给车主一个约定的款额。车主稳操胜卷,坐收其利。替班司机不论多么辛苦,即使得不到收入,车主也是不管的。另一方面车主也规避了应当承担的劳动风险。替班司机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车主是根本不会予以考虑的。替班司机在行车中发生工伤事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如果产生劳动纠纷,替班司机也很难得到劳动法的保护。因为雇工与承包是不同的概念,前者受“劳动法”的保护,后者是“公司法”规制的内容。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一般要求,承包合同则更多的属于企业内部的事务。车主用承包关系代替劳动关系,即使不是故意,客观上也是在规避有关法律责任。
既然如此,替班司机为什么会接受这样的条件呢?其中或许有朋友之间相互帮忙的成分,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则属于临时性的妥协。表面上看是出于自愿,实际上多是出于别无它法,或者是没有能力合伙购车,或者一时找不到其他合适的工作。替班司机按说有一技之长,但是由于开车已从专门的谋生手段演变为一般的技能,会开车的人越来越多,做专职司机找一个合适的顾主很不容易。尤其是一些初进城的农民工,急于找到生活来源,往往也就饥不择食,先干起来再说。替班司机在个对个的谈判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为在他身后有强大的劳动力后备大军,他不愿意干,会有很多的人跟上来,所以只好“挨宰”。这就像战国初期的漳河,虽然人们深受河伯娶媳妇之苦,但是由于那时的生产力落后,一家一户无力抵御,所以只好由着巫婆们装神弄鬼。
“加满油的智慧”作为车主与替班司机之间的交易,似乎不关外人的什么事,其实不然。从宏观上看,“加满油的智慧”之所以行得通,是因为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社会背景存在,且我国正处于人口“红利”,车主正在分享劳动力“红利”的大餐。同时,这也是对社会公正的考验。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单位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劳动者只要在单位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最低限度的工资,然后才可以采取“分成”或者“提成”的激励措施,两者属于两个层次的概念,不能混淆。最低工资制度是规范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条件,其标准不是由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的,而是由政府直接规定的。“加满油的智慧”明显违反了最低工资制度,混淆了上述两个层次的概念。如果允许这种现象滋生,让所有的风险都由劳动者承担,那实际上就是由“穷人补贴富人”,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将加大两极分化。把类似于“加满油的智慧”看作两极分化的酵母或者基因,绝非危言耸听。
有关资料表明,2006年,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由2004年和2005年的3、21:1和3、22:1扩大到3、28:1绝对额的差距已达到8172、5元。其中的原因的多方面的,“加满油的智慧”、拖欠工资、无薪加班之类的现象肯定在其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不少企业采用“分成式”工资,与劳动者并不签定劳动合同,采用试用、兼职、提供创业帮助或者季节性自愿加入等形式,都是在有意规避有关法律的规定。由此至少可以看出,防止两极分化扩大的趋势仅仅依靠重大政策的出台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对现有政策法规的落实。目前已不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部门正在失去公信力。所以这时候我们想到了西门豹,如果执法人员能够像西门豹治邺那样与河伯娶亲之类的说法较真,“穷人补贴富人”的现象是完全能够得到制止的。这似乎在呼唤人治,期盼青天大老爷的出现,其实不尽然,因为在历经了一个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阶段之后,弱势群体利益的维护已经有了相对充分的法律支持,只是因为监督的乏力,不到位,不得力,不热心。有的执法人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于“加满油的智慧”之类的现象作壁上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敷衍塞责,使得老百姓投诉无门。有的甚至乘人之危,趁火大劫。在这个时候呼唤西门豹式的人物,是对人治传统的否定之否定。
由于利益的驱动,老板在“加满油的智慧”中表现出自己的精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社会舆论不能是非不分。呼唤西门豹式的人物,采取铁碗手段也不是要置车主们于死地,而是要促使他们合法经营,通过技术创新、加强管理,积极寻找健康的持续增长之路,促使他们明白仅仅依靠使用廉价劳动力而勉强生存的企业注定长不大。呼唤西门豹式的人物,也不是崇尚个人英雄主义,只是希望执法者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规避自己应尽法律责任的行为进行规制,例如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行业自律等等。
当然,呼唤西门豹式的人物,主要是希望执法者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拿出“治邺”的切实可行的办法:首先是深入实际,深入现场。邺地对于魏是个边远地区,魏文侯如果不派出得力的西门豹就很难解决那里的问题。西门豹实行“现场办公”,巫婆乡绅也就现了原形。所谓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依法治国更需要有人将法律精神一条条漳河、一块块邺地的去落实。其次要有一定的洞察力。“加满油智慧”的存在说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做法往往有其似是而非的说辞,巧舌如簧,巧妙“包装”,很容易迷惑一部分人。这就需要执法者透过现象看本质,保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再次是敢于动真格的。西门豹制止河伯娶亲,面对的不仅仅是一个巫婆,而是一个由巫婆、乡绅组成的利益集团。既然“嫁了河伯,肥了巫婆”,要动他们既得利益的“奶酪”,没有一定的勇气不行。反过来说,在正义面前,邪恶的势力总是站不住脚的。历史没有忘记西门豹的正义之举就是一个证明。况且“加满油的智慧”与河伯娶亲的故事比起来,那是小巫见大巫,只要真正抱着对劳动者负责的态度。就不难找到一个双赢或者多赢的解决办法,从而有效地遏制两极分化,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zhanghuaqiang54@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