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次劳资冲突的极端体现:某游戏企业在《电脑××报》及多家网站刊登6名离职员工的照片及身份证,要求同业不得雇用此6人。
如果无能管理,就别做么
老板以气急败坏的态度去揭发员工,现在不算新鲜事了。不过,我始终不理解这些老板为何如此做为。因为,这样的结果除了暴露老板在管理方面的无能,不会有任何其他好处。
作为老板,能够被一伙员工团队“拿住”,首先说明在知识管理方面欠缺很多。游戏其实就是个软件,产自人脑。管理的关键是把人脑智慧变成系统的、文档化的知识,如果你让软件始终储存在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员工的大脑里,不能外化成容易分析、复制的文档,你就没办法把这些技术真正变成自己企业的产品。那当然很危险。
如果你的关键员工“要挟”你,至少说明你给人家的待遇可能低于市场水平,或者是低于他们认为的市场价格。所谓要挟,博弈而已,无非要求更多利益。那么,既然他们敢要求,一定是市场有了更高的价码,而他们可能更喜欢你一些,所以希望你能给提提价。如果你觉得“是我培养了你”,不愿意按市场的规矩办,市场一定会抛弃你。
职场也是个生意场,大家都是生意伙伴,利益交换,今天划算今天就合作,今天不划算就白白,没什么可生气的,更不要摆出一付受害者的样子去撒泼。真觉得不服不忿,找仲裁,找法院啊。况且,山不转水转,也许这些今天的“叛徒”,明天还回来继续给你做呢?
对企业来说,创造价值是最高标准,这些员工今天不能给你创造价值了,不等于明天不能给创造更大价值啊。买卖不成仁义在,对么?
企业登广告去臭自己的员工,别人会怎么看你?起码也说你的心胸、度量不很宽阔吧。那么,对于这样的人,什么人还愿意为你打工,什么人愿意成为你的客户、供应商呢?
发泄是天底下最容易做到的事,包括登报发泄,可是,对于你的雇主品牌、市场品牌,利大或弊大呢?
很多电脑游戏的主题都是大战妖魔。而随着游戏越往后,妖魔出现的频率就会越来越快,武功也越来越强。而引发游戏米果纠纷案的“妖魔”,会在今后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个企业中。我在这里说的妖魔,不是说跳槽的员工是妖魔,而是说,在风起云涌的市场经济大潮中,人的创业“心魔”会被更经常地唤醒。
在佛家的思维中,业就是孽,创业和造孽是一个意思。但创业(或者说造孽)是如此吸引,使年轻的精英难以拒绝。不必什么严谨的论证,从经验来看,我越来越多地感受到人们的创业冲动。我周围几乎找不到不想自己创业的人,哪怕是平时看起来蔫了吧机,貌似很老实无能的人,心里都豪气干云(想想杀了十个人的丘兴华其外表是多么不堪!)。好多人只是由于条件不具备,才屈尊蛰伏在现在的单位,但心思真的像和曹操喝酒时的刘玄德一样——“说破韬略惊煞人”。对于老板来说,每个员工都不可相信。
妖魔越来越多,总也杀不完,那么,企业的老板该怎么办?也许,老板采取开放的心态是最重要的。按照耗散结构论的理论,只有打破封闭的系统,接受外面的能量、信息、人才等等,系统才能获得新的稳定,完成从无序到有序的结构。拿游戏米果来说,假如老板请那几个跳槽的哥们喝顿大酒,好合好散,然后,老板反思一下自己是否也有不厚道的地方,设计出一套能够留住人才的套路,扭头去别的更大的公司挖更牛×的人过来,也许就是其解决办法。
谁通缉了谁
很多企业忽视了公众的力量,忽视了自己言行将对公众认知产生何种影响。意气用事只能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当游戏米果这家企业把6名离职员工的照片、身份证件号码公之于众,并给业内50家企业发函,要求业界不得录用这些员工时,被“通缉”的不仅仅是这六位员工还有游戏米果自己。
根据相关报道,笔者认为事件的起因很平常。核心开发团队集体离职,游戏米果怀疑这些员工泄露了公司的商业机密——游戏的源代码。这件事情之所以为人们所关注,是由于游戏米果采取了“网络通缉”这样的方式。而这一过激方式,正是游戏米果在处理此事件时的一大败笔。
这让笔者联想起前一阶段的《富士康报道风波》,同样的是因为采取过激行为而转移了公众的关注点。在游戏米果这一事件中,目前公众的焦点并不是谁对谁错,而在于游戏米果是否应该采取这样的方式,这从一开始就使得游戏米果成为大部分人“讨伐”的对象。从各方的意见到“反对联盟”的成立,游戏米果在这一事件中正在把公众往错误的方向导引。
其实从事件本身来看,似乎游戏米果更有“理”一些。如果不曾被要挟,不可能一下子把核心开发团队“连锅端”,没有公司会傻到这样的地步。游戏米果应该对事,而不应该对人。可游戏米果偏偏和人“对”上了,发布了“网络通缉令”。这给人的感觉是“赶尽杀绝”。但人民最反感的就是这样的“恶霸”,大家乐于“除强扶弱”,因此游戏米果一开始就与“广大的人民群众”站在了对立面上。
而如果游戏米果采取对事的态度进行处理,也许根本就不会掀起如此轩然大波。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游戏米果同员工在双方劳动合同中签订了“竞业禁止条款”和“违约条款”。这首先是有法律依据的。其次,事情已经进入到了司法程序,在此时还采取其他的措施,不是“没事找事”吗?如果按照司法程序走,这个事情也根本不会为公众所关心。
但目前,由于游戏米果“多此一举”,使得其公众形象严重受损。试想,在这样“强势”形象下,即便是游戏开发出以后,会有多少人敢去代理?又会有多少人敢去玩?难道他们不怕自己被人欺负吗?再试想,如果你是一名游戏行业工作者,面对这样的“狠角色”,你是否有胆量加入到该公司?是否敢与虎谋皮?
这个事件表面上看,游戏米果通缉了六位员工,但实际上游戏米果又何尝不被放置在了公众视野面前而也正在被人所声讨呢?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游戏米果也是在被通缉。说事就说事,别说那些没有用的。很多企业忽视了公众的力量,忽视了自己言行将对公众认知产生何种影响。意气用事只能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个米果,就像一块石头蹦进了路旁的阴沟,本来没什么,却因为溅起了几点让人嫌的水,而引发了一场小小的怨恨。
据说,可以用所有的词汇来形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化真人(我不是玩家,不知道这个词对不对),网游的社会容量和精神容量对于玩家,大概丝毫不少于现实社会.当努力的解读米果,绞尽脑汁的想解读出一些惊人观点时,却越使力觉得越无力。当我们努力的想在无厘头中看出诗史般的意义,最终却发觉自己被无厘头了。
法律、道义、阶层矛盾、业内规范、人性、炒作、管理……一个米果,就像一块石头蹦进了路旁的阴沟,本来没什么,却因为溅起了几点让人嫌的水,而引发了一场小小的怨恨。接下来,打电话举报新闻线索、记者赶到、拍照、追踪臭水沟之所以成为臭水沟的原因、煞有介事的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向有关人等煞有介事地解释承诺、附近的居民向人们讲述一个久远而传奇的故事……这样一场相当程序化的演出,由网游公司来出演,的确导演、演员都是相当正宗的。我看到的似乎不是一场现实中的事件,更像是一场虚拟世界的争斗。既然是虚拟世界的争斗,当然不会过于认真,反正结果不会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是,这又是一场真人版的网游啊,毕竟还是进步了,娱乐与游戏产业的升级换代也可能从中获得进路。
所以,真的不愿意逼迫自己从中说出个甲乙丙丁、子丑寅卯。就算把我们把所有的意义都强加于它,和我们像平常一样走过那个水沟,两者之间有多少差异呢?如果有人说我这样说太不负责任了,谁叫我有点游戏心态呢?
顺便再说一句,听说网游中也有压迫和反抗的,而且压迫与反抗的规律与现实中如出一撤,以实力(money)论英雄,也是成群结队、拉帮结派的,有时候也很讲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