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必须定期完成老板交代的“举报”任务,完不成的则要受罚。这是重庆渝北区双龙柴油机厂的一条厂规。因为“任务”没完成,一位姓于的库管科长日前被“发配”到车间当工人。厂长钱志国称,这条厂规是仿效日本企业的先进经验,是在塑造一种严格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总称,是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凝结而成的一种文化氛围、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它是一个企业成长的最持久的决定因素。但是,先进的企业文化,应该体现为企业全体员工共有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而不应当成为企业老板个人行使独特主张与欲望的霸权。
一个企业的管理人员不打“小报告”就被降职;职工不打“小报告”就被扣工资,这样的规定,让职工既要出卖劳动力,还要出卖灵魂,日本即使有这样的厂规也不能借鉴。这不仅是企业没有人情味,也不仅是老板逼着员工当“小人”,还是企业老板不顾职工个人的主张和意志,变相克扣工人工资,肆意削减人员,剥夺和践踏职工依法享有报酬及当家做主的正当权益。它暴露了老板特权神圣化、私欲化倾向,是企业老板奴役职工的损人之招。
企业文化对企业长期经营业绩有着重大的作用,很可能成为决定企业兴衰的关键因素。钱厂长制定的这种无视国家法律和职工权益的企业文化,不但不能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积极意义,反而因为不能凝聚、激励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最终还将涣散人心,使企业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