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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遭遇“培训门” 被学员状告招生欺诈

   日期:2009-02-10     来源:搜狐教育    作者:黄良进 邓琳    浏览:1088    评论:0    
核心提示:一个清华总裁培训班在网上承诺林毅夫、胡鞍钢、郎咸平等经济学界名人前来授课,但开课后,非但名家没现身,授课内容也令部分学员

商报记者 黄良进 邓琳/文 王晓莹/图

一个清华总裁培训班在网上承诺林毅夫、胡鞍钢、郎咸平等经济学界名人前来授课,但开课后,非但名家没现身,授课内容也令部分学员感觉“不着边际”。在协商无果后,该班班长、辽宁一企业老总于博一纸诉状将“清华”告上法庭。

清华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简称“总裁班”)被诉案12月1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名师未曾谋面、课程质量低下、项目被“承包”给个人等问题被提出,对此,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表声明反驳,于博所提供的招生简章系从与清华无关网站下载,清华招生简章没有虚假宣传。

对于项目承包给个人,学院表示是一种“开放式”办学的改革措施,培训项目有一些合作单位。

4日起,记者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采访,清华大学相关人士对此基本予以回避,而原告及律师给予了积极回应。

“总裁班”学员起诉清华

“交了3.7万元却被‘忽悠’了”

12月1日下午,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于博起诉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回溯此案件,起诉方沈阳博宇有色金属炉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博表示“说来话长”。

今年1月17日,于博报名并缴款3.7万元,成为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第28期“总裁班”的一名学员。开班后,于博等学员发现,原来看到的招生广告中承诺的包括林毅夫、郎咸平在内的十多名国内颇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均未到场授课,而且还存在着教师整体素质不佳、原定60人的小班“增肥”为170人的大班、教学组织管理混乱、授课时间严重不足等问题。

5月16日,该“总裁班”授课进程过半,承诺的名师未见踪影,在与学院方面口头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该班推选于博等4名同学为代表,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交涉,并提交了书面的维权纪要。

5月17日,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陈肖庚代表学院正式答复学员,承认该班在教学组织管理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包括“按照招生承诺安排授课内容”、“成立以金融培训中心主任秦宝波为首的项目工作组,对教学进行整改”等6条整改措施,其中承诺对于要求退学的学员,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安排全额退费”。但于博等学员发现,整改后的“总裁班”教学质量并未得到实质性提高,距离他们的期望相去甚远。

6月25日,考虑本人的学费是由其所在的公司支付,于是于博以“沈阳博宇有色金属炉料有限公司”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诉讼主体不符等原因,被法院驳回。

10月10日,于博以个人名义,再次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华大学“按照招生广告承诺安排教学内容、在媒体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万元”,被法院受理。

 

清华继续教育学院发表声明

“从未进行虚假宣传”

12月2日,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针对此事,在清华大学校方和其学院的网站上同时发表声明,对有关情况首次公开回应。

在该声明中,学院认为于博“在案件判决之前,通过新闻媒体单方散布不实之词,混淆视听,既干扰了法院的公正审判,也严重损害了学院的声誉”。

对于起诉书中提到的虚假宣传问题,学院完全否认,声明“未进行过虚假宣传,所有对外发布的招生广告均经严格审查,并在继续教育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发布,我们对此负责”。

回应于博起诉书提到的关于十余位名师到“总裁班”授课的承诺,学院认为“招生广告凡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批通过的,从未列出过主讲专家名单,也从未做出具体主讲专家的承诺”。而且学院认为,其“主讲教师近两千人,其教育培训的价值也不仅仅是靠几位明星专家来体现”。

学院表示,该院的“总裁班”,是从2002年开始举办的一个在职培训项目,至今仍在举办。学院对于效果的自我评价是“教学内容好,教学活动丰富,受到学员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针对此前媒体报道中出现的有关学院将该项目“承包”给个人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但这一内容实际上并未在起诉书中出现。作为“开放式”办学的一种改革措施,学院认为“所举办的部分教育培训项目有一些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均经过严格的审核”,合作单位并未参与到教学质量的管理中,因为“所有培训项目的教学质量均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院在声明中,提到了对教学过程高度重视,对教师有严格的评估制度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和辞退机制,说明该院对于教学的管理是到位的。

学院认为无法理解于博起诉学校的有关言行,因为“于博一方面状告我院教学质量低下;另一方面又不愿放弃在该班的学习,坚持不肯退学,其矛盾言行无法解释”。

在这份声明中,学院透露了从2002年以来培训的规模,其“培训结业人数达20余万人次”,其中“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项目”已办了28期,“学员1700余人”。

 

原告质疑清华声明

“要为100多名同学讨回公道”

清华继续教育学院声明发表后,记者电话联系了人在沈阳的于博,一提起自己所上的“总裁班”,他仍显得很激动。

虽然继续教育学院已答应退还他3.7万元的学费,但是于博并未答应。他对记者表示,不希望此次上诉只为自己获得赔偿,而是要为班上的100多名同学“讨回公道”,因为他们的学费仍未得到学院的赔偿。“学院已经做出退还学费的书面声明,答应退费,现在却不退让人很难接受。”于博说。

据了解,由于学员不满意教学质量,在与院方沟通后,院方于11月20日重新举办了开学典礼,把大班分成两个小班进行授课。“总裁班”断断续续上了几次。于博表示,打个不是特别恰当的比方,这就相当于我们期待的是大学老师的水平,但校方只是将小学老师换成了中学老师。

12月5日,于博的代理人、北京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邬宏威向记者发送了一份题为《关于对“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声明”的质疑》的邮件,文件署名为于博。

该文首先对发表声明的主体表示了质疑,认为起诉被告方是清华大学,理应由清华大学校方发表声明。

对于学院声明中提到的“从未进行虚假宣传”的说法,该文提到“开庭时于博向法院提交5份公证书”,公证书对一些涉及到十余位名师的网站广告进行了证明。但是,“清华大学代理人否认了这5份公证书证明的事实”。而这些网站提供的招生收款的银行账号都是清华大学的账号。而且,在庭审后的当天下午,这些网站都已经把有关招生广告的内容进行了移除。

对于教学质量低劣的问题,该文认为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学院方面未能出具“第28期学员给教师打分的相应证据”,以证明其“对教师都有严格的评估制度”。而且指出,“庭审中,清华大学提供证据证明,已经进行整改实行小班授课了。既然清华大学否认教学中存在质量低劣的问题,为何还要书面承诺做出整改”?

提到被学院否认的研修班“承包”给个人的问题,于博回忆了当时的过程,“当学员代表与学院进行交涉时,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院长助理陈肖庚、金融培训中心主任秦宝波向学员代表解释说,他们把这个‘总裁班’项目外包给张中朝个人了,张中朝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没有聘请好的教师进行授课。之后,陈肖庚代表继续教育学院向学员们道歉,并宣读了一份书面答复,承诺将重新聘请学界和业界有影响力的师资为学员授课。陈肖庚还称,学院已将‘总裁班’管理权从张中朝手中收回,交由该院金融培训中心主任秦宝波直接监管”。于博说,“这一事件的整个过程,都被学员进行了录音录像。开庭时,这些影音资料都将被播放”。

 

原告代理律师

“对清华爱之深责之切”

邬宏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大学开办的一些培训项目管理混乱,希望本案能够成为一个标本,“为了清华大学的名誉、为了中国继续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为了广大企业精英不再上当受骗”。

邬宏威认为,于博是基于对清华大学品牌的爱护才提起诉讼的,由于清华大学拒不纠正所犯的错误,所以才迫不得已拿起法律的武器。“爱之深,责之切”,树立品牌不容易,毁掉却是很容易的事情,实在不忍心看到清华大学的百年教育品牌毁在少数人的手里。“希望清华大学正视自己的错误,闻过则喜、勇于改错。”

据邬宏威介绍,本案在开庭当日没有宣判,将在12月20日审结。对于原告是否能够胜诉,他认为并不重要,“于博对案件的胜败持有十分坦然的态度,如果胜诉,他会将所获得的赔偿全部捐给社会;如果败诉,原告依然会继续努力”。

清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

“一切以声明为准”

上周五,记者致电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该院宣传联络咨询中心表示,此“声明”由该院院办全权发布,所有解释也由院办负责。随后,记者几经辗转联络到该院院长助理陈肖庚,他也是在此事件中出面与第28期学生代表沟通的院方人士,面对记者关于“声明”中提及学院“‘开放式’办学”、“一贯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和规范管理”等内容的各种追问,他都以“声明代表院方的态度”、“一切解释说明均以声明为准”答复。

虽然院方相关人员对此事件未多做任何评价和说明,在其网站的“教学管理”一栏中,记者看到了该学院对其保证教学质量的一些措施。而在此事件中,继续教育学院金融培训中心主任秦宝波在接到记者电话时则表示,不方便在电话中回答任何问题。他后期接替了原“总裁班”项目负责人张中朝的工作。

在第28期学员诉“清华”事件还在进行时,第29期“总裁班”已经开始上课。记者发现,原招生宣传单上的专家名师未出现在招生简章中,目前对师资的说法为“其中不乏著名经济学家、政府高官、学术名流、业内翘楚、企业巨头”。

清华大学党委宣传部

“校方不做任何解释”

针对于博所提出的“被告方是清华大学,理应清华大学校方发表声明”,记者联系了清华大学党委宣传部,该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继续教育学院在新闻宣传方面相对独立,其院内的一些事宜都由该院自主发布,这次声明是继续教育学院在清华大学新闻网站上发布的,具体事情由继续教育学院解释说明,学校方面不做任何解释。

 

最新进展

“总裁班”另有学员表示:“学费再不退,我也要起诉”

绕开“于博起诉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的核心人物,记者找到了两位“总裁班”的学员,并对他们进行了采访。

两位学员态度有所不同,一位陈姓学员表示:“我上课很少,也不是特别注重名师授课”。而另一位赵姓学员态度强硬:“学费再不退,我也要起诉。”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陈姓学员显然对花3.7万元上两节课表现得不以为然。她表示,由于工作太忙,又赶上北京奥运会召开,只上了两节课。后来看到同期同学发来的邮件,才知道发生这种事。在印象中,招生简章中确实曾罗列一些经济名家的名字,而后来据同学反映,这些教师并未出现在课程中。

而对于名师名字,陈姓学员表示不能准确地说出,“我在选择学习时,不太注重名师是谁,而是比较关注教授的课程内容。由内容来判断是否去进行学习”。据其表示,前两节课感觉还可以,没有特别的糟糕。

陈姓学员表示,有可能名师在课程中仅有一两句话能够对实际工作有用,所以她并不看重教师名气。“我们管理阶层的人员去培训,主要还是希望得到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同时,陈姓学员提出,这类“总裁班”不要做得内容“泛泛”,每个培训机构都做同样的培训内容和主题,势必会造成培训领域的恶性竞争,并浪费很多资源。据了解,目前陈姓学员还报了北大的“国学班”,她表示,选择去哪一个培训项目,主要是看名校声誉和影响力。

“于博向媒体所反映的情况是实情。”赵姓学员对记者表示,清华大学在这件事上做得欠妥,课程组织得不好,当时学员反映很强烈。由于学员和教育学院教师矛盾激化,课程最后完成不了,现在包括他在内的七八个同学仍报了清华大学的同类课程继续学习,“但学院承诺退给我们的学费至今未退还,失信于同学”。他说,“如果再不退还的话,我将借助法律武器,起诉他们(学院)”。

赵姓学员表示,清华是国内的名牌大学,在第二次上课时,在课堂上当着所有同学的面做出退还学费的承诺,而且还有书面承诺,每个同学一份,但至今未履行承诺,令大家很失望。“如果过些日子学费不退,将不仅仅是于博去起诉他们了。找他们的人会更多。”

当学员第一天向学院提出其所承诺师资未出现时,学院表示马上更换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但在第二天的课程中,教学质量仍令学员们不满意。张中朝是当时的班主任,后来学院确实承认该研修班组织得有些问题,说不让张中朝带,改由秦宝波亲自来抓教学。“同学们都觉得只要课程质量有所改观,能学到东西就可以了。但没想到第二天去后,发现各科老师仍没变。老师讲课质量非常一般,这也是进一步引起大家不满的最大问题。”

赵姓学员表示,现在清华大学很乱,很多课程都承包出去了。

在选择高级“总裁班”的出发点上,赵姓学员表示,名师、专家是他们选择去就读的很大出发点,目的就是想接受名师先进的管理理念,对企业有帮助。

 

业界机构

“招生简章就是协议”

针对此案,某培训公司总经理王连军表示,大学有非常好的培训资源,与市场需求适当结合,对于学习者和学校来说,都是好事。

目前在北京高校的高级研修项目,有很多都运用市场化的合作模式来开拓市场,各所大学因为管理的思路不同,合作模式也不完全相同。他认为,无论是哪种合作模式,都应该信守承诺。“招生简章就是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的协议,尽管不需要双方签署,但还是有很大约束力的。”

针对目前各大学名目繁多的培训项目,王连军认为,清华大学此次的“培训门”事件,应该还是属于少数情况,大多数项目在运营管理方面还是比较规范的,也不能因为这样的一件事情就对这一类项目全盘否定。从目前的市场来看,“企业高管盲目追捧名牌大学的热情,要降降温了,应该立足自身的需求,理性地选择那些性价比更合理的研修类课程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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