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最近透露的这一信息引起各方关注。(11月6日《新京报》)
这的确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消息。据悉,国家欲进行这项改革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缺口太大,早在2006年4月,时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的郑斯林就透露当年我国养老金缺口达2.5万亿元。且世界多数国家选择把法定退休年龄逐渐延长至65岁或67岁。所以中国计划在2030年前,职工的退休年龄将延迟到65岁。
笔者以为,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应该慎重。尽管存在养老金缺口问题和老龄化过快等社会问题,目前在一些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也逐渐延长至65岁或67岁,但是中国有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的实际情况似乎并不支持将退休年龄将延迟到65岁政策。
目前我国每年新增劳动力城乡加起来超过2000万人,但我国每年实际只能提供城镇就业岗位1200多万个,这意味着每年有近1000万城镇人口找不到工作,这种情况还要延续多年。如果将法定退休延至65岁,必然会进一步减少就业岗位,加剧就业矛盾。一部分人延迟退休,另一部分人就要延迟就业,这其实没有从根本是解决矛盾。
从另一面讲,企业发展也需要新陈代谢,延迟退休不利于企业的知识更新和技术更新。目前,许多行业为了发展,采取“内退”、“退养”等多种形式,单位部分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还未到的情况下实际上已经脱离岗位,以此来实现企业的吐故纳新,保持竞争活力。国家延迟退休,显然不符合行业发展要求。
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民近些年健康情况有所提高,平均寿命接近发达国家,但是因为生活水平并不相同,因此身体素质还有一定差距。同样进入老年时期,有的外国人还可以工作,而许多中国人再继续坚持工作就有困难,精力上达不到要求。所以,在退休年龄上搞盲目攀比是不可取的。
是否真的可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需要进一步论证,一定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如果这样的改革只是减轻了政府负担,而并没有减轻社会负担,说明其社会效果并不大。为什么不换个方式想想,从加大政府投入上来缓解矛盾呢?据相关统计表明,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增长一直远高于职工收入增长,就是从扩大内需来讲也应加大社会福利投入,因此由财政增加社会福利投入的空间还很大。如果只是退休年龄强调同发达国家看齐,而社会福利投入却不和发达国家看齐,那样起码在认识问题的方法上存在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