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从元旦起,《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了。新法突出强调了对已就业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者就业的安全保障问题,再次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现在,社会上的一些群体有这样的问题:《劳动合同法》适用于这些群体,但如果运用新法去维护他们的权益时,可能会遇到一定的现实障碍,甚至会危及他们的“饭碗”。这种障碍并不是来自法律本身,而是因为一些传统做法、传统制度的束缚,消解了法律的功效。
“从实践来看,这样的人群类型还不少,例如实习律师、出租车司机和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等,因而可称为《劳动合同法》施行过程中的‘高危人群’。”浙江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有关专家说。
“高危人群”一:实习律师
[案例]
小巍前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去年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实习律师,与事务所签了一份实习协议,约定实习期间不发工资。现在,他是所里一名资深律师的助理,每天帮着整理资料,协助处理案件,但平时只有几百元生活费。
[现状]
杭州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数据显示,目前,杭州共有134家市属律师事务所,加上50家省直属事务所,专职、兼职的律师总共有2200多人。
记者随机走访了杭州的几家律师事务所。其中一家律师事务所有正式律师27名,实习律师4名;另一家35名,实习律师3名。如果按这样的比例算,实习律师应该是一个不小的群体。
目前,有的律师事务所与实习律师签了劳动合同,有的则还没签。
[难题]
“律师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对劳动者的评价比较注重劳动成果,而不是劳动过程。”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王根生科长说,刚出道的实习律师没工作经验,更不会有好的案源,因而只能跟着有经验的律师实习,有些不签劳动合同,也不拿工资。
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招用实习律师要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势必会增加成本,因而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拒绝招收实习律师,长此以往,对律师队伍新生力量的培养不利。
“高危人群”二:出租车司机
[案例]
这两天,黄先生过得不踏实。他是一家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人员,现在公司一些车辆承包给个人。承包人又自己雇佣了几个司机。由于这些司机的流动性较大,公司基本无法了解他们的详细信息。“《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万一有什么劳动纠纷,怎么办?”
[现状]
目前,杭州市除了有76家从事营运的出租车公司,还有1000多辆个体经营的出租车。如果按一辆个体出租车2—3个司机算,个体出租车司机超过2000名。
“这些个体出租车司机有没有劳动关系,很难界定,因此,要签订劳动合同,比较困难。”杭州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处相关人员说,此外,有些非国营出租车公司把出租车承包给个人,由承包人自己招司机,关系也比较复杂。
[难题]
“出租车行业的特殊性,在于生产资料的产权归属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准确认定,传统行业的经营特性也会影响劳动关系的界定。”王根生说,如果出租车产权属于出租车公司,那么司机和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较明确,应当签劳动合同。而如果出租车是司机本人的,只是挂靠在出租车公司,那么很难形成劳动关系。如果是这种情况,签订劳动合同就比较困难,往往成为“高危人群”。
《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对于出租车公司来说,司机尽可能由公司统一招用,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如果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要尽量明确双方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高危人群”三: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案例]
高师傅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了17年,属于临时工,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听说单位要在今年6月改制,而他还有8年才能退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好。
[现状]
因为行政编制和预算经费不足,目前有些事业单位招用编制外劳动者时,却长期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只有在编者才能享受的权益,也很难依据《劳动合同法》维护自身权益。
[难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说,今后,只要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得依照本法签订劳动合同。
在法律的刚性制约下,《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些事业单位可能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非在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甚至逐步减少用工。这样,非在编劳动者无法获得同工同酬的权利。
这种情况下,虽然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救济,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保障的程度往往难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