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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改制工龄清零 又为规避劳动法?

   日期:2008-08-27     来源:南方网    浏览:204    评论:0    
核心提示: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称,清洁工人应该按照与环卫局之前签订的合同提出诉求,如果诉求合理而得不到环卫局赔偿,可以通

  事件回顾:两百余环卫工人围局讨说法

  1月18日上午,两百余名环卫工人围在广州市环卫局门口讨说法,因为从今年开始,他们将由一家清洁公司接管,薪酬和待遇都降低了许多,多年的工龄也被清零,他们希望能按新《劳动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要求讨回从2003年以来每年一个月工资额度的生活补助金。

  “扫还是扫以前那段路,工人还是这些,怎么一下我们所属的单位就变了,而且工资也降了这么多。”环卫工人们告诉记者,他们是越秀区环卫一所的清洁工,去年他们与环卫局签署的合同到期后,环卫局就要他们与一家私人清洁公司广州万家美物业清洁有限公司签署合同,此前他们的工龄全部清除,而且工资也降到了广州市最低工资780元,这让环卫工人们无法接受。

  “阿妈嫁女都要给床铺蚊帐啦,我在越秀一所干了13年,工龄突然归零,一分钱补偿都没有,这是什么道理?”43岁的王姨来越秀环卫局13年,她自称只在家人病危时回过3次家,13年来从没回家过年。当了10年班长以为再干几年就可以回广西老家拿退休金生活,如今“一切归零”。她对记者说,以后老了不知怎么养活自己。

  工人看法:疑为规避新劳动合同法

  因为新《劳动法》于今年1月1日实施,这些环卫工人们其中不乏有在环卫一所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员工,环卫工人们认为越秀区环卫局此举意在规避新《劳动法》。因为他们与越秀区劳动局的合同中止,他们也向该局提出过每年补一点工资,但也遭到拒绝。

  环卫局说法:道路保洁项目走向市场化运作,撞上《劳动合同法》生效实属巧合

  越秀区环卫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麦绮玲说,越秀区环卫局早在2006年就已将环卫工人以劳动派遣的方式将这批工人转交给安永信人才租用公司,而这也是应事业单位改制所需要的。自此之后,越秀区环卫局只负责监管。去年该局通过招标,将环卫局的道路清洁工作转交给了广州万家美物业清洁有限公司。“这个政策将在整个广州市环卫局逐步实施”,麦绮玲说,2003年后的《合同法》并无规定合同期满不续约需给员工发放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助金,“2002年已经全部补偿过了”。她表示,环卫系统的事业单位改革酝酿已久,今年全面推行撞上《劳动合同法》生效,实属凑巧。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称,清洁工人应该按照与环卫局之前签订的合同提出诉求,如果诉求合理而得不到环卫局赔偿,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讨公道”。

  环卫工大幅减员工资缩水一半脏乱反弹

  保洁时间从16小时减到8小时,环卫工人工资缩减了一半,1500元减到750元。新增的16000多名环卫工人也大幅度减员。昨日,广州市创卫办专职副主任李廷贵说,广州创卫出现了脏乱反弹。

  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责令,从现在开始到农历大年初七,全市进行3次环境卫生大检查:一是在近日集中力量检查各区《关于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反弹行动月活动的通知》的落实情况,并通报全市。二是春节前夕(1月30-31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前),联合工商、卫生、环卫、城管、爱卫等部门,以干干净净迎新年为主题,组织对各区环境脏乱反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春节期间(2月9日-10日)会同各区、各职能部门实行交叉轮换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市。

  突击检查:

  环卫工:780元一个月苏泽群:还是太低了

  昨日下午3时40分,苏泽群先来到荔湾区多宝社区突击检查。他问正在扫地的环卫工人雷仁兵:“他们是不是只找你扫一天地?”

  雷仁兵显然没有认出副市长,他低下头半晌才回答:“我一直在这里做。”

  “一个月给你多少工资?”

  “780元。”

  “还是太低了。”苏泽群说。

  网友评论:一句“市场化”就可以把工人卖了?

  广州市环卫局管理的道路保洁项目走向市场化运作,打算把城市卫生的活计承包给保洁公司去经营。市场化总是好事吧?但把整个工作承包出去的时候,顺便也把自己职工的工龄全部清零。环卫局清扫卫生不知道怎么样,但看来清扫为自己工作这么多年的职工工龄方面做得不错,很好、很强大,很快、很干净。

  如果这些工人的工龄清零的话,是承包公司得到好处最多,可以减少其在员工保险以及其他方面的显性、隐形的人工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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