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二维码

 
 

农村工价上涨增强劳动法实施意义

   日期:2008-08-27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207    评论:0    
核心提示:在当前农产品价格大幅上升的同时,农村工价涨幅更大,甚至远远超过同期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和当地CPI涨幅。就劳动者群体而

  在当前农产品价格大幅上升的同时,农村工价涨幅更大,甚至远远超过同期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和当地CPI涨幅。

  《经济参考报》这篇报道发自湖南,联系到社科院去年数次发出的关于劳动力供给结构转变、城乡都将普遍出现劳动力短缺的警示,由此必须重视这个现象及其可能带来的连带反应。

  最突出的就是,农村工价上涨将带动部分进城农民工回乡,并反推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城市务工者(求职者进一步提高对企业的务工要价,增强工作挑选的主动性。

  不久前,张五常所说的《劳动合同法》“维护懒人”、“把经济搞垮”、中国“未富先娇”的观点居然赢得不少企业家集体赞同,柳传志也说“《劳动合同法》太注意照顾现有企业里面员工的利益,而这样实际上对于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劳动合同法》的首要立法目的是调整劳资关系、改变劳动者在财富制造过程中的参与和分配弱势地位,这触及不少企业赖以为生的低成本战略,当然会遭致反弹。笔者并不认为,张五尝柳传志“误读”了《劳动合同法》。

  真正关键的是,正如《长江商报》1月2日评论《劳动者权益是企业立足之本》一文指出的,这种反对“植根于心中的那种对劳动者权益的傲慢与偏见”;在张五常的经济学、柳传志的管理理论中,人力仅仅是无社会意义的“生产要素”、资本的一种,劳动者仅仅是工具;如果符合市场规律,剥夺劳动者权益完全可以作为增加企业利润的举措。

  如果仅仅从理论上去反驳张五尝柳传志的观点,不免陷入争论困局。而今农村工价上涨的事实,以及城乡普遍劳动力短缺的前瞻预测,印证出《劳动合同法》出台的市场必要性。一方面,劳动力供给结构转变,未来市场带有越来越强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资本、技术、流程在这个时代不是企业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要稳固拥有与商业环境互动的共生能力,必须悉数发挥企业内普通员工的潜能,并要建立可靠的利益分享机制。

  《劳动合同法》短期内确实断了一些企业盘剥劳动者的生财之道,增大了企业运营成本,但绝非养懒人;用更长远的眼光看,通过法律和行政调控的手段,使中国企业尽快回到正确的成长道路上,有助于打造中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

  就劳动者群体而言,因为企业招聘员工更为审慎,短期内受到《劳动合同法》实施最大影响的是大学应届毕业生。对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综合政策。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农村工价上涨增强劳动法实施意义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chrmers",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招聘
推荐图文
推荐管理技术
点击排行
最新管理技术

首页| 关于我们  |  商业采访  |  投稿指南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积分商城| 留言反馈|违规举报

人力资源经理网(CHRM) Copyright © 2005-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04986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849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61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