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富士产经商报》4月5日报道,中国今年开始施行《劳动合同法》,但是目前中国政府还没有出台有关该法律的实施细则,一些工人利用《劳动合同法》模糊的司法解释开始向在华日本企业索要巨额赔偿,这给在华的日系企业带来了一些麻烦,使他们开始担心新劳动法将使其遭受巨额赔偿。
在日系企业集中的广东省东莞市,市政府于今年3月将日系企业代表召集起来举行了《劳动合同法》说明会,有大约450人参加了此次说明会。在会上日系企业代表向政府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从加班费的计算到休假日的获得多达100多个。
某日本IT产品生产厂家近日将当地一家工厂的出资情况做了变更,原本是由中日双方共同出资的工厂,现在变为日本方面100%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员工的身份和待遇发生了改变,公司是否需要给公司员工支付赔偿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日本管理者认为,“如果真要支付赔偿,恐怕要花上数十亿日元,相当于出资额的一半”。在上海的一名日本律师表示,如果工人向企业起诉,法院很有可能做出有利于工人的判决。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大幅加强了工人的权利,工人们从网络等渠道了解到有关自身权利的事项后会向企业要求获得赔偿。广东省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企业会利用自身优势要求与工人签订有利于企业的合同,由此造成多起工人罢工事件。《劳动合同法》于08年1月开始实施,该法的实施使外资企业以工作有问题为由解雇职员变得比较困难。在该法律实施前,不少外资企业相继解雇了大批高工资职员,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