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珠三角有8000多家企业倒闭或转移,这与《劳动合同法》有很大关系。”昨日,人民大学教授黄卫平在某论坛上如是说。(5月3日《新快报》)
自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有关该法导致企业成本上升、损害企业竞争力的论调就不绝于耳。认为《劳动合同法》造成企业成本上升,理由集中在几个方面:员工缴纳五险、辞退员工给予经济补偿、法定节假日加班报酬以及无固定期限合同。
稍一分析就知道,上述几项都是劳动者的正当权利。现在这些企业因此叫苦并开始系统性地妖魔化《劳动合同法》,只能说明这些企业习惯于“无法无天”的日子,还在为过去的不正义、不正当的违法行为叫屈,在为血汗工厂的合法化招魂。这类通过企业组织论坛的方式叫屈不是第一次,今年2月初就搞过一次,全国“两会”期间更有企业界委员和代表叫板《劳动合同法》,更代表了这些企业家们的想法。
据广东省劳动部门近日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重点企业总成本不过增加了2%。可见,只要企业一直合法经营,就根本不会有成本上升的压力。
当前,企业压力的真正来源是:人民币升值、土地成本增加、环保压力、出口退税新政策……老板和经济专家还是在这方面多想一想办法,比如,不妨呼吁政府反思货币和税收政策,而不是眼睛老是盯着劳动者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