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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沃尔玛与8500余名员工签订集体合同

   日期:2008-07-2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张玮    浏览:145    评论:0    
核心提示:在工会主席许德森(后中)的拍手称赞下,工会方与公司方代表成功签订了集体合同。经过两轮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于7月21日签订

  在工会主席许德森(后中)的拍手称赞下,工会方与公司方代表成功签订了集体合同。 何俊鲁力摄

  王同信接受专访时表示,此次合同签订的基础,除了严格在法律程序下进行,更是在充分听取8000多员工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 何俊鲁力摄

  本报讯 (记者/张玮)昨日,工会方首席协商代表、布吉店工会主席李翼新和公司方首席协商代表、高级人力资源总监闫冀敏分别代表沃尔玛在深圳的16家工会和沃尔玛公司在集体合同上签字。

  有别于其它,该合同是企业工会在深圳市总工会的直接指导下,与其企业高层以平等对话的姿态,集体谈判完成,共历时1年半时间。而该份涉及8500多人的合同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核心问题上均作出约定,标志着经过多轮协商的沃尔玛集体谈判取得重大突破,而集体协商制度也在沃尔玛正式确立。

  近7成沃尔玛工会会员赞成合同

  昨日下午,沃尔玛中国总部工会及深圳区15个营运单位的工会与沃尔玛公司在深圳市总工会举行了集体合同签字仪式。据市总工会法律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体谈判是工会代表维护职工利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基本方式。作为世界企业500强之一的沃尔玛自2006年8月4日凌晨在深圳成立工会后,集体谈判的开展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市总工会也随即在全国首先启动了沃尔玛的集体谈判工作,并就此事同沃尔玛中国总部多次磋商。

  与此同时,市总工会帮助沃尔玛在深的各个工会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员工的利益诉求。在与沃尔玛达成了谈判的基础协议,立即组织其在深的所有工会通过民主程序,推举成立由48名工会主席、委员和员工代表组成协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出10名协商代表和首席协商代表,而沃尔玛公司也派出相应的协商代表。

  经过两轮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于7月21日签订集体合同(草案),并于7月22日至7月23日,在沃尔玛16个深圳工会分别召开员工大会,表决通过该合同。据工会方首席协商代表李翼新介绍,公司90%以上员工均加入工会,表决中,8000多工会会员里有近5500人投了赞成票,占总人数的66%。

  集体合同约定沃尔玛员工年工资平均增长9%

  据了解,这份涉及8500多人的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五个方面。其重点包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每年12月工会与公司就下一年度工资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2008年、2009年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9+1”,即工资平均增长9%,同时公司提供1%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公司的最低工资要明显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集体合同作为公司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依据等。

  深圳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体谈判是在深圳外资企业中具有示范性的一次集体谈判。“由于使劳资双方的利益在协商谈判中找到平衡点,因此这是一份双赢合同,也是沃尔玛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并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成果。”据其介绍,集体协商机制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能够发现劳资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沟通加以解决。

  据悉,市区两级工会今后也将更多地参与和指导重点企业,推动世界500强在深企业集体谈判。

  ■对话

  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市总工会法律部工作人员李莹:

  “谈判最大的核心就是工资问题”

  记者(以下简称“记”):整个谈判历时一年半时间,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遇到什么阻力了吗?

  李莹(以下简称“李”):谈这么长时间,是在我们预计中的,因为打算进行的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谈判,这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问题,公司方和员工方都有各自立场,这两者之间是有冲突的,意味着双方之间要有妥协和退让,这个过程恰好就是集体谈判的过程。

  记:最大的冲突地方是哪里?

  李:最核心的内容还是工资问题。员工现阶段也最关注这个,其他的福利、补贴等实际也都是在大的劳动报酬范围内。

  王同信(以下简称“王”):应该说,至始至终都是一个以工资增长幅度为核心的谈判过程,劳资双方的利益需要在协商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我们最先提出的工资平均增长目标是12%,不过这个最后没达到。但员工工资目前明显高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30%,也就是说月薪最低也低不过1300元。

  记:谈判在什么时候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王:沃尔玛的集体合同从一开始就是工会直接参与指导,并参与前期谈判的。基础性的协议是市总和沃尔玛高层不断沟通、协调下建立的,美国总部、地区总部的高层都和我们进行过接触,并和美国总部主管劳动的副总裁进行过会谈,这次会谈基本确立了一个谈判的目标和重要原则,也是整个谈判的关键点。

  记:事实上,西方国家对于工资的集体谈判非常熟悉,也很有经验,面对这样一家国际性公司,我们会否被动?

  王:不被动,我们一直是很主动的,采取积极进取的态度。主动提出谈判邀约,主动进行沟通,他们后来也积极回应了。目前深圳签订这个集体合同,全总已经将其作为全国沃尔玛的一个集体合同范本,这次只是在深圳的16个店,而全国的沃尔玛共有107个,且数字还在不断变化,都会以此为基础来制定。

  “市总将持续跟踪和监督合同的执行”

  记:以前外界对集体合同多有诟病,认为它有些形同虚设,企业工会的谈判能力也比较弱,现在这个状况怎么样?

  王:这也正是此次集体合同的示范性之所在。第一,这个合同有实际内容,对员工的利益有确定也有发展,对世界500强在深企业和重点外资企业中,都极具示范意义;第二,市总直接的介入,大大加大了企业工会的谈判能力;第三,这不仅是签订合同,更重要的是一个协商过程,相互利益协调的过程。比如,在员工调查时,发现了企业在员工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作为我们谈判的一部分,及时就提出来。企业就马上进行整改,使得企业有了自我约束和调节机制,而不会使它在内部发酵,进而酿成大问题,这就是集体协商制度的作用所在。同时,也使得沃尔玛高层会听到来自基层的声音,而不仅仅是行政方反映的情况。

  第四,此次合同签订是严格在法律程序下进行的,是8000多名员工通过民主方式推选谈判委员,选出首席代表,由他们搜集员工意见,来回把谈判结果反馈给员工,再听取员工意见。这个过程就是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过程,自主维权的过程,这极大加强了员工与工会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员工看到工会组织真正代表着员工利益,对工会“双维护”职责的发挥有重要意义。

  记:对合同表决时的66%赞成率,市总怎么看?

  王:这个数字很有意思,8000多员工有6成多赞成,表决通过了,但通过率并不高,还有3成多员工不赞成。这里面有些员工对合同内容不理解,比如在合同之前就有的休假制度,他们觉得写上去只是一种形式。实际不是!因为企业规定10天,劳动合同法规定是5天,那企业可以随时改啊,所以我们谈判要求高于法律规定的福利一定要以法律文件的形式确定。

  再者,对于工资增长,以前企业愿意增长就增长或随时进行调整,我们现在就规定了不能低于9%,而且会在后期持续跟踪和监督这个合同的执行,这对员工是一种切实保护。当然,有些员工还有更多的要求,这恰恰为我们下一次的集体谈判奠定一个基础。

  所以,对于现在这个表决结果,我们觉得很真实。同时,企业和我们一样都看到了员工的参与热情,参与工资制定的期望和要求。

  “将选择重点外资企业,由市总区总直接介入谈判”

  记:截止今年5月,世界500强在深企业已经有194家成立了工会,如果每家市总都要直接介入谈判,精力够吗?

  王:不仅是市总、区总也要开展这样的工作,我们会选择重点的企业直接介入,而重点企业对其整个行业都有示范意义和框架性作用,这也是下一步的推进重点。

  记:那能保证其他企业都自觉吗?

  王:这个不是促成企业的自觉,而是员工自觉。员工看到某个同类企业的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比自己现有的高,他肯定不乐意,就会有诉求,工资的示范作用是最强的。

  记:深圳的外企很多,目前全市的集体合同签订状况如何?

  王:实事求是的讲,总体的效果像沃尔玛这样的,并不多。但正在逐步推进。

  李:应该说集体谈判制度虽然在深圳发展了十几年,但还没有进入一个令人满意的程度。原因有很多,因为现在的工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期,原来的工会更多的是一种福利型的工会,维权是职责之一。2001年工会法修改之后,维权则成为了基本职责,这个改变非常大。 

  王同信接受专访时表示,此次合同签订的基础,除了严格在法律程序下进行,更是在充分听取8000多员工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 何俊鲁力摄

  ■沃尔玛工会成立记事簿

  2006年8月4日凌晨

  一贯对建工会持强硬反对态度的世界著名零售连锁企业沃尔玛,继福建晋江店工会成立后,在深圳湖景分店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建立国内第二家工会组织。

  2006年11月8日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部在深圳高调举行总部工会成立大会,至此其在中国所有营运机构都成立了工会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德明专程到场授牌,称此举意义非同寻常并将载入工运史册。

  2007年2月

  市总工会在全国首先启动了沃尔玛的集体谈判工作,并就此事同沃尔玛中国总部多次磋商,开始了长达期间历时一年半左右。

  2008年7月底

  经过多轮协商的沃尔玛集体谈判取得重大突破,企业工会方和沃尔玛达成一致意见,签订集体合同(草案),并在员工大会上表决通过。

  “如果没有市总介入,谈判很困难”

  沃尔玛布吉大芬店家用电器部一线员工、工会主席,沃尔玛工会首席协商代表李翼新:

  记者(以下简称“记”):一方面你是企业员工,另一方面又是企业工会主席,这种双重身份,你如何处理?

  李翼新(以下简称“李”):要把握好平衡点,这确实是一个艺术,尤其在这么大的一个外资企业里工作。我们各分店工会主席都是个人付出休息时间,义务地去做工会工作的。

  记:你这次作为首席协商代表和企业谈判,心理没有负担和压力吗?

  李:我们这个店的工会是员工“自下而上”自发成立起来的,工会主席是受到市总工会、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部门和法律保护的,我们后面还有8000多员工作坚强后盾。

  坦白说,工会成立之时,确实顶着很大压力,当时行政方对工会不理解、不了解,员工也是这样,所以身上有来自各方的舆论压力,身边的同伴也比较少,只有小部分人支持我。

  记:这次谈判你们做了哪些事?

  李:搜集员工的利益诉求热点,最初的集体合同也是我们起草的。

  记:和今天看到的这个合同一样吗?

  李:改了很多,但大框架是一样的。增加的大部分内容是在市总的指导下完成的,细节是和企业双方不断协商出来的。其实,很多高层还是比较关注工会,企业拨出了专门的工会经费让员工旅游、培训和发展提升自己,而工会成立后也为企业发展做了很多事情,比如总部定期召集我们反映员工心声,对于管理的意见和一些人际纠纷很快就能得到解决。所以,我们才有和他们谈判的条件。

  记:这次如果市总没有直接介入谈判,情况会怎样?

  李:还是很困难,我们没有总的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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