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营企业的老板不同,国企高管经营和赚钱利用的是国有资源、资本和国家信用,薪酬标准实际上自己说了算,各种收入、福利与普通职工全方位拉开巨大差距,公平和公正如何体现?况且,国企高管是国家任命的,因此一些经营业绩很差的公司,其老总年薪却能达好几百万元,其薪酬并不是对企业贡献的真实体现。国企劳资分配不公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
海口警方证实,海南红塔卷烟厂火灾是一起人为纵火案,系海南红塔卷烟有限公司保安部员工周某所为。据卷烟厂职工透露,周某平时不满厂里的某些管理,特别是对劳资分配现状很不满。(7月7日《海南特区报》)
周某纵火的动机和原因究竟是什么,还有待公安部门侦查。海南红塔卷烟厂的劳资分配状况究竟如何,局外人也不得而知。但是,从周某纵火的恶性事件来看,这家工厂的劳资分配状况恐怕不会好到哪里去。
国企分配不公可见4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2002年国企负责人实际平均薪酬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差距是12.7倍,2003年达到13.6倍,而这一差距还在不断扩大,收入差距最大的地产行业达到27.6倍。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日前在参与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时称,央企高管的年收入,与职工差距高达几百万元。并且“只涨老总年薪,不涨员工工资”似乎成了一种潜规则。上海一项调查表明,50.6%的国企职工在近3年内没有加过工资,最长的6年来分文未涨。不仅如此,国企高管们还有职务消费、公款消费等隐性收入。比如,某企业高管层的每月车贴就比一线员工的工资高出2倍多。薪酬、奖金、各种补助以及其他福利全方位拉开差距且差距巨大,使实际收入在不断下降的员工产生强烈不满的心理,感觉不公平。
问题不仅仅在这里。国企高管们的薪酬标准表面上看由主管机构审批,还要经过董事会。但是实际上还是国企的老总说了算:主管机构由于对企业缺乏详细的了解,审批基本流于形式;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在一股独大或只有国有一股的国企,股东大会、董事会是难以制约国企老总的。何况董事会成员都属于高管层。自己给自己定薪酬标准,公平和公正如何体现?
国企高管的收入高于员工这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但是得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况且,有的国企高管的薪酬并没有体现与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国企高管经营和赚钱利用的是国有资源、资本和国家信用,这是与民营企业老板的根本不同处。并且国企高管的产生是国家任命的,只要被任命为高管就能拿高薪,因此,一些经营业绩很差的公司,其老总年薪却能高达好几百万,其薪酬并不是对企业贡献的真实体现。所以必须对国企高管层的收入进行合理的控制,按效益进行分配,做到收入真实体现对企业的贡献。
早就有学者指出,国企劳资分配的不公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因素。事实上劳资分配不公已经是国企内部一个非常重要的矛盾,国企内部发生的重大劳资纠纷,基本上是由劳资分配不公引起。鉴于此,政府对国企劳资分配不公现象予以高度重视,尽早解决这个影响国企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