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二维码

 
 

宁夏国资委:国企负责人不得自定薪酬

   日期:2008-07-13     来源:世华财讯    浏览:182    评论:0    

  世华财讯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规定指出,企业负责人不得自定薪酬,不得未经国资委批准发放或变相发放薪酬。

  据宁夏日报7月11日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近日将监管企业按上年营业收入和在册职工人数分为四个等级,据此确定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企业负责人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绩效年薪由国资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研究决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分配系数为1,其他负责人0.6-0.9,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等及不设董事会的企业负责人分配系数由国资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设董事会企业的经营班子成员分配系数由董事会根据每人履职情况提出意见报经国资委同意后确定。

  企业负责人不得自定薪酬,不得未经国资委批准发放或变相发放薪酬,否则追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的责任。

  企业负责人连续三年完成目标经营业绩突出的,可根据《宁夏区管企业负责人特别奖励暂行办法》向国资委提出特别奖励申请。

  对投资多元化的企业,国资委会同其他股东共同下达考核指标,联合考核并确定其薪酬。必要时可单独下达争取完成目标。(程笛 编辑)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宁夏国资委:国企负责人不得自定薪酬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chrmers",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招聘
推荐图文
推荐管理技术
点击排行
最新管理技术

首页| 关于我们  |  商业采访  |  投稿指南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积分商城| 留言反馈|违规举报

人力资源经理网(CHRM) Copyright © 2005-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04986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849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61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