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年薪40万是误解,聘任公务员采取的是协议工资制度,并不存在上限。”浦东新区组织部(人事局)人事综合处处长郭嵘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如是说。作为建立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试点之一,上海浦东新区的“首聘”颇受关注(《广州日报》7月9日)。
所谓的聘任公务员,似乎有些类似于西方的政府雇员制,好处在于能打破“铁饭碗”,激活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但政府的制度应该是有章可循的,聘任公务员有两点恐怕难以让大众理解,一是工资不存在上限,二是浦东新区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认为聘任公务员的薪酬涉及个人隐私而不肯透露。
如果单一理解“工资不存在上限”,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说长道短的,因为我们大多数人的工资也是没有上限的,这些年,很多单位的工资都在上调,没有规定说我们的工资到了什么数目就不能上涨了,但这个不存在上限的说法和“隐私”结合在一起,就很难不让人担忧,这两点实际上已经封闭了大众监督政府聘任公务员的合法渠道。
如果这两点成立,我们怎么监督政府聘任公务员?毕竟,他们的薪酬是来自财政,是纳税人在供养着他们,对于聘任公务员的工资,是没有理由用“隐私”来拒绝透露的。隐私权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但公共部门从业人员的薪酬情况,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而是关系到大众利益,因此,他们的隐私权是应让渡于公众知情权的。
在笔者看来,采取浮动工资制度,确实更能体现人才的价值,但问题在于,不管多么优秀的公务员人才,他们的工资,都来自财政,他们的工资发放形式即便要和现有的公务员不太一样,也应该通过人大等相关部门的审议,甚至有必要开一下纳税人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可以拿出一个工资的范围,但绝对不能无穷高,更不能让“不存在上限”变成聘任公务员高薪的一个“伏笔”。这一切都要做到透明,让公众知情,并参与讨论,总之,绝对不能没有一个合理的标准。
实际上,在笔者看来,让聘任公务员更好地为政府服务,除了薪酬水平适当提高之外,更重要的,是加大百姓对公务员的监督,如果不能做到透明,必然会有一些“南郭先生”浑水摸鱼。只有抛弃所谓的薪酬隐私说以及所谓的“不存在上限”,而改为薪酬透明及薪酬合情合理、有章可循,才能让聘任公务员这一制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