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8家A股上市银行高管2006年薪酬被披露,其年薪均在百万元以上。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以446.18万元年薪居行长之首,深发展董事长法兰克·纽曼以995万元年收入成为董事长中的佼佼者,而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杨志威更是以561.87万元的年薪,成为超过本行董事长年薪的董秘。该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银行高管薪酬高不高的争论。(《中国青年报》4月26日)
在老百姓收入普遍不高、人们对银行服务普遍不满的情况下,银行高管巨额年薪引发争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这其中,也许不乏“眼红”的人,甚至不乏“仇富”者,但笔者以为,即使抛开“眼红”“仇富”等情绪化因素,以理性态度看待银行高管巨额年薪,也至少存在以下三个需要推敲的地方。
第一,银行高管薪酬是否与银行业绩进行了合理挂钩。这里的“合理挂钩”,是指如果银行业绩很好,高管可以拿高薪;如果业绩不佳,高管就应该拿低薪,甚至拿不到薪水———就像一个农民把庄稼种好了就有一个好收成,种得不好收成就差甚至颗粒无收一样。可我们看到,银行高管的年薪却是“旱涝保收”,不管银行的业绩如何,都能拿到百万以上的年薪,其差别仅在于年薪能达到几百万。这种只“奖”不“罚”的年薪制,恐怕很难说是合理的。
第二,国内银行的业绩与银行高管的个人才能和努力到底有多大关系。众所周知,目前国内银行业绩的取得,其实主要依靠政府优惠政策的大力扶持,依靠对消费者实施各种名目的利益盘剥,依靠惊人的存贷款利差——资料显示,中国银行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仍是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存贷款利差比国外银行高出14倍。而这些,显然与银行高管的个人才能及其付出的努力没有多大关系。换言之,国内银行纵然取得了不错的业绩,也不足以证明银行高管享受巨额年薪的合理性。
第三,银行高管是不是一个高风险、高责任、高压力的职位。银行业本应是高风险行业,银行高管本应是高风险职位,可正如前面所述,目前国内银行只要按部就班地经营,就基本上能靠政策扶持和联合垄断而不愁生存;假若因经营不善导致不良资产增多,出现了亏损风险,国家还会不计血本地“输血”挽救——前几年国家为了剥离银行不良资产,注资金额高达5万亿元。如此一来,国内银行业有多大风险可言?银行业没有多大风险,就意味着银行高管这个职位的风险不大,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压力也没有多大——至少不像一些专家学者吹嘘的那样大。以“高风险、高责任、高压力”来为银行高管巨额年薪找理由,至少在目前还显得非常可笑。
实际上,目前国内银行高管的任用,并没有遵循市场化公开选拔、公平聘用程序,特别是在银行行长的选用上,仍然是通过行政任命产生的,他们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管一样,有着“半官半商”的特殊身份。这可能也是人们质疑银行高管巨额年薪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傅新)
银行高管是特殊人力资源,拿什么来证明?惟一可以证明的是,你不当行长,换上别人,别人就没有你干得好,甚至银行经营要出现亏损。而事实情况恰恰不是这样。银行经营尽管已经进入市场经济,但银行高管人员的选拔聘用并没有市场化,特别在银行行长的选用上,我们的人事管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层面上。所谓特殊人力资源并没有通过市场竞争的考验,而是一纸任命决定了你坐在了特殊人力资源的岗位上。这样的银行行长拿着如此之高的年薪,难道不应该质疑吗?
按常理,银行高管人员的确应该承担高风险、高责任、高压力,然而在现实中又有几个银行行长为自己的工作不力而承担责任并付出经济代价呢?一些银行存在巨额呆坏账,又有几个行长为此承担了高风险?现实是,银行高管的所谓高风险,只是一种市场经济的理论,而对于计划经济式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于凭一纸任命坐到行长位置上的人来说,实际上并不存在什么高风险。